只因偷了一瓶价值35元的洗发水,一女子竟被超市的工作人员拉着在一块写有“我是小偷”的牌子边罚蹲示众,引得过往行人纷纷驻足围观。这是16日下午发生在湖南长沙市河西某超市门前的一幕。
16日下午16时30分,记者接到一网友电话称,在长沙市河西一家超市的门口,蹲着一年轻女子,旁边竖着一个牌子,写着“我是小偷”。据该网友称,他已看见这个女子在超市门口蹲了至少有半个小时了。
17时45分左右,记者赶到这家超市,这名女子刚好被带到超市办公室。在办公室里,这名女子呆呆地站在墙角,一言不发。
超市负责人介绍说,下午14时左右,该女子在超市洗涤用品柜里,拿起洗发水走到超市门口飞也似地跑了。3名工作人员在离超市不远处将其抓住,并在她衣服里掏出一瓶洗发水,上贴有超市的价格标签。
据超市工作人员讲,这名女子以前常来“光顾”,已经是第三次被抓了。第一次是去年年底,到超市偷走了1瓶玉兰油被抓,后来她又在超市里偷了4瓶洗发水。
超市负责人说,她来超市偷东西的次数太多了,屡教不改,且一问三不答,他们也是迫于无奈才这样做的。这样做主要还是想让她开口说话,想问清楚到底为什么三番五次来超市偷东西。
面对记者“为什么不把她带到派出所去”的发问,这位负责人答,他们不是不想这样做,但是人带到派出所去后,派出所最多罚款了事。他认为,他们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妥的”,而且“只让她蹲了5分钟左右”。
湖南省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亚萍说:“超市的做法,侮辱了这名女士的人格和尊严,侵犯了她的名誉权,是违法的。”(刘晓燕徐焰唐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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