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任强、黄烨大学毕业后在月坛商厦有限公司计算机管理中心工作。2001年2月至3月间,两人利用计算机网络先将该商厦使用后废弃购物卡的相应销售记录删除,再重新利用计算机进行充值,从而获取了每张卡值1000元的购物卡百余张并瓜分。
此后,黄烨将伪造的购物卡分别交给同学王某、其母王晓峰、其兄黄灼使用。任强则将伪造的购物卡交给其妹任宋敏。2001年2月至10月间,几人持明知是伪造的购物卡,在月坛
近日,法院依法判处任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黄烨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元;任宋敏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元;对王晓峰、黄灼也处以了相应的刑罚。(胡然 王玉山 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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