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照明,台北市一个普通的酒店从业人员,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回到自己的家乡台东,以无党籍的身份参选县“议员”,立志发展台东观光业。由于不愿与污浊的选风合流,他最终落败。下面,是他亲述的参选经历——
回想参选的日子,陈照明概括为“不堪回首”。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他每天从清晨5点工作到夜里10点,双脚走过台东的46条里弄,有遭人白眼的经历,有被狗追跑的狼狈,最终 以失败告终。
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陈照明说,主要是经费不足,而且我不能与污浊的选风合流,在台湾“选举没有师傅,用钱买就有”。
我为什么要参选议员
今年52岁的陈照明至今已经离开家乡30年了,他说,“我之所以回去参选议员是想为家乡做点事情。如果当选我会离开台北,回台东做事。”
陈照明从小在台东长大,自称是正宗的台东人,曾经先后担任台东鹿野小学的少年棒球教练,花莲亚士都青年棒球队教练,台北世纪饭店成年棒球队教练。由于和棒球的深厚渊源,陈照明后来成立旅行社,也专门经营和棒球有关的业务。
虽然离开家乡多年,陈照明依然关心着家乡的发展,目前大约每个月要回去两次。他说,台东的自然风光、棒球潜力都是台湾最好的,但是它现在的优势完全没有发挥出来,发展的速度还不及屏东、宜兰。针对这种情况,陈照明提出了自己的参选的政见:发展台东观光、提倡体育重县、振兴教育文化、专业问政服务。
去年12月8日台湾“基层选举”开始登记,截至12月17日,共2954人登记参选,他们将角逐319名乡镇市长,以及879位县市议员,选情空前激烈。
在陈照明参选的台东第一选区,共有28位参选者,只有10位能够当选,其中还包括必须保障当选的两个“女议员”席位。
这是政权轮替之后,第一次的基层选举,为了巩固组织实力,各个党派都不敢大意,全力以赴。而以无党籍身份参选的人士难免显得“力单势薄”。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要参选“议员”呢?首先,当选之后每个“议员”每月有20万元新台币的薪金,如果再利用“问政”之便参与包工程、炒地皮等,其收入更是不可估量,利用“议员”的身份,他们还可以从事“官说”,比如,打电话给相关单位,关照一下某个地下赌场,或者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谋取好处。
当然,并不是每一位当选的“议员”都是舒舒服服的。在竞选的时候,候选人都要对选民作出各种承诺,当选之后,有许多人情要还,有许多承诺要实现,由于选前承诺较高,难免出现“选前骗票选后跳票”的现象。
选举是一条不归路
当陈照明宣布要参选县“议员”的时候,他的家人、朋友一致表示反对。他们认为陈照明很难适应污浊的选举文化,最终必然失败。
12月8日,台湾所谓“基层选举”开始报名。报名的第一步是交纳12万元的保证金,如果当选保证金退还,否则就被没收。据陈照明介绍,他所参选的台东第一选区,共有28位参选者,只有10位能够当选,200多万元的保证金最后不知进了谁的口袋。
报名之后,“竞选总部”马上成立,陈照明在台东市的闹市区租了一套30多坪(1坪约合3.3平方米),雇佣了两个服务人员。
据介绍,选举的程序大体包括:让选民认识我,宣传自己的政见,巩固选票,然后就是冲刺阶段的密集宣传和拉票。
为了让选民认识自己,参选者报名之后首先要进行印制文宣和散发文选工作。一份文宣1.5元新台币,陈照明印制了6万份,总共花费9万元。在薄薄一张纸上要印上自己的简历、照片,还有自己的政见,陈照明的宣传材料上醒目的几个大字写着“陈照明要发展台东观光”。
陈照明说,在台湾的选举文化中,文宣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那是选民了解你的最重要途径,当然也有人做宣传板、拍电视广告,但那都是需要砸大钱的,一般参选者负担不起。
在台东,陈照明请自己当年的小学老师当自己的竞选助手,两人每天骑摩托车或步行挨家挨户送文选,有时人家会热情接待,有时也是白眼相向,还有几次被看家护院的狗追跑。
陈照明是利用休假的两个月来参选的,每天辛苦工作之后,他也会问自己:“想想以往休假,应该是舒舒服服在家看电视、吃东西,现在每天穿街走巷,实在是辛苦,我也开始怀疑自己为什么要参选。”但是选举是一条不归路,选择了开始就只能坚持到底。
选举用钱买就行
今年1月26日,基层选举开始投票,陈照明以128票的成绩落选。台东第一选区共有选民6万人,参与投票的有效选票3万张,得票1980票就可当选。面对自己的失败,陈照明自嘲地说:“选举没有师傅,用钱买就有。”
连同选前交纳的12万元新台币保证金,陈照明此次选举总共花费30万元新台币,可以说,创造了同一选区的最低纪录。而同一选区的最高竞选费用达到上千万元,百万元以上的比比皆是。
当我们问起这些钱都花到哪里去了?有没有人贿选、送红包?陈照明的回答是:“没有才怪!”
据台湾媒体报道,“基层选举”从16日正式开始,根据台湾“最高检察署”的统计,截至16日止,各地检察机关已受理928件贿选案,涉案人数达到1290人。
台湾有关部门严格限制竞选经费的数额,对于贿选范围和惩罚措施也都明文规定。陈照明向我们展示了他收藏的“贿选犯行条例”,满满两大张,根据这个“条例”,有下列行为的即构成贿选:提供“走路工”、“茶水费”、“误餐费”或其他名目之现金、票据、礼券、提货单、有价证券;提供具有经济价值之日常用品,如电锅、热水瓶、收音机等;提供免费或自付费与成本不相当的观光旅游活动;提供免费或与自付费与成本不相当的餐饮;提供往返居住地与投票地之间的交通工具;增加薪资或工作奖金;假借捐助名义,为庙宇、同乡会或其他机构团体提供活动经费。
每一个参选的人都有一份禁止贿选条例,但是大多数人都视之为废纸一张。陈照明介绍了参选者的贿选常见花样,最常见的是在参选总部开设流水席,准备槟榔和香烟招待选民,还有送夹克、送领带。据说,去年在岛内流行的某女“立委”的性爱光盘也成为贿选的赠品。
在今年的选举中,还有一位参选者在茶叶行购买了大量的茶叶但是不提货,让选民自行去茶叶行领取。至于送现金、送红包,一般会委派桩脚(助手)去做,让人无从可查。
随着选举的白热化,恶劣的选举文化逐渐显现。参选者向选民发“黑函”,说某某人包工程、收红包,互相攻击,选民的选票不知受没受影响,参选者的老底却被揭了不少。台湾选举还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定,如果你认为某人有贿选行为,可以当众斩鸡头,但是直到选举结束也没有人当众斩鸡头,“不是没有人贿选,而是贿选的人太多,不知斩谁的好。”陈照明说。
经历了台湾选举“硝烟”的洗礼,陈照明重新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曾经与他并肩作战的参选者已经洋洋自得地走马上任。“台湾的选举实在是黑幕重重,再不想涉足其中!”
·岗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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