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7日讯 一位欲应聘当家教的法律系女大学生被残忍杀害。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以聘请家教为名,实为满足淫欲的孙业涛,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人亲属经济损失3万元。 辽宁农民孙业涛以名为“张良”的假身份证和名片通过中介公司聘请家教。2001年8月9日12时许,时年22岁的北京某大学法律系女学生王某某前来应聘,她与孙业涛如约见面后,被孙业涛带到在丰台的租住地,商定家教的价钱和相关事宜。当王准备离开时,孙业涛拉住王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王奋力反抗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指出,涉世未深、打工赚钱心切的大学生家教,成为一些犯罪分子伺机作案侵害的对象。有关学校、社会职业中介部门对在校大学生从事家教应加以规范引导,同时大学生们求职时要增强防范意识。 (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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