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讯 两名雷姓村民为贪图200元身份证“出租费”,被移动公司“还回”两张共4000多元的欠费单。此事发生在平乐县福兴乡上盆村。
雷某于2000年在广东打工时,认识了不明身份的“小钟”,并很快成了“朋友”,后雷某回乡。2000年11月,“小钟”来到雷某家,让雷某找两张居民身份证办理移动电话卡,许诺事成后给雷某200元钱。雷某见有利可图,当即答应出借自己的身份证,并向堂兄弟借用
“小钟”给了雷某200元钱后便了无踪影。转眼一年多过去,当公安机关协助县移动公司找到雷某调查欠缴话费情况时,雷某才知道自己和堂兄弟已分别欠了话费2000多元。(凌常兴 李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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