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从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近期有关商品房的投诉较为集中,其中虚假广告、房屋质量差、物管不合格等最激怒消费者。
开发商在做模型宣传时,常常把小区外围的环境美化,比如宽阔的马路、绿地,等到房子建好以后,购房者才发现马路成了小集市,绿地突然挪了位,原先楼前的小二层是幢五层楼,把自己的阳光都挡住了。吴女士在江宁某楼盘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小区到主干道会修 建一条宽阔的马路,可等房子拿到手,开发商便矢口不提马路的事了。吴女士直后悔自己被开发商“美丽的谎言”蒙骗了。
李先生去年一次性贷款买了某山庄的一套住房,刚准备入住时发现阳台墙体从上到下开裂长达1.2米,贴面瓷砖都被撕裂了。李先生向开发商反映,可已经把钱装进腰包的开发商只派人到现场看了一下,到现在都没解决问题。南京某花园当初售房时向消费者承诺有停车棚,结果很多人已入住两年,居民的助力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却只能放在院子的露天下,不仅堵塞交通,车辆也只能任风雨侵蚀。
据介绍,目前商品房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还有面积缩水、重复计算公摊面积等。比如地下室,实际上开发商已经按每平方米几百元的价格卖掉了,但在跟消费者“算账”时,这些面积又加到了消费者的头上,由于消费者并不是内行,一般很难发现这种问题,故而投诉的也比较少。
南京市消协冯弛秘书长说,消费者买房时不能仅仅贪图地段、价格等单方面的优势,而要选择信誉好、有实力的开发商,购房的时候一定要主动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把自己想说的话注明,比如房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一旦出现问题索赔就有了依据。(薛玲 高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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