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5日,因认错债务人无端当众向他人讨债,72岁的陈老翁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00元。
2002年3月13日下午1时左右,陈老翁在苏州市接驾桥口拦住刚从建设银行出来的邬某,称邬某曾向其借款830元,强烈要求邬立即归还。邬称根本不认识他,陈揪住邬不放,并拨打“110”报警。在发生争执的过程中,有10余名路人围观,其中有些围观者对邬进行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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