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玩一场心跳,结果玩出了自己与情人的偷情裸照。更为麻烦的是,自己的丑事被人在单位大肆扩散,竟导致身败名裂。昨日,“受伤”不轻的张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咨询:“我能不能告状?”
2月28日,30多岁的张与自己的情人王某(有夫之妇)到西门车站附近幽会,却不料红杏粉墙出了意外——王女士的丈夫李某(化名)早有怀疑,带了四五个大汉一路跟踪,在附近一 宾馆将他们逮了个正着。原本想风流快活,没想到挨了一顿拳脚。好在打人者“手下留情”,张只受了点皮肉之苦,并无大碍。但最让张忧心的是王某的丈夫当场拍下了他们的裸照。张在某事业单位供职,一想到裸照就让他心惊肉跳,不知如何是好。
但张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三月初,王某的丈夫带着裸照到了他的单位,见人就说:“张某勾引我妻子,破坏我的家庭。不信,照片为证……”于是,张与情人的裸照在单位频频曝光。
张说,自己的前途因此大受影响。他介绍,捉奸事件后,王女士已经与丈夫离婚。但他爱自己的家庭,向妻子道歉后准备平静地生活。但李某的行为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他问,我能起诉李某吗?本报记者
律师说法
昨日,经本报洽商,成都市中法律师事务所何桂林律师愿意为他解疑。何律师说,首先张先生侵犯了李某的配偶权。李某将捉奸照片在一定范围内流传的行为又侵犯了张某、王某的隐私权。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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