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 通讯员小平子杰) 一名不经人事的少女,被一群恶徒以殴打、烟烫、拍裸照等手段强迫卖淫。近日,主犯之一张某被以强迫卖淫罪判刑8年。
2001年11月30日,四川江津市人张家强伙同汤丽林、“六哥”、“洪哥”、“老大”(均另案处理)经合谋后,由汤将女老乡陈燕(化名)骗到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5队一出租屋内。在接下来的一周内,几人劝说陈燕“下水”(卖淫),遭到拒绝。张家强等人恼羞成怒,对陈
12月6日,陈燕终于找到机会逃出了“狼窝”,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迅速出动抓获了张家强,其他几名案犯则尚在追捕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家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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