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紫薇公司女工张小姐、王小姐来到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奋起投诉该公司老板的非法用工行为。长沙市劳动监察大队当场正式受理了此案,将尽快调查处理。
长沙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田鹏看了“紫薇”公司的用工合同后表示,该公司与女工们签的《应聘合同书》中有几处不规范。其中第三条规定工人交纳“合同违约金”200元,实际上是收取就业押金的行为。《长沙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记者颜海均实习生周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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