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微山4月20日讯(通讯员盛苏 记者张宏磊) 微山县一女青年殷某因喜欢朋友的男朋友刘某,便想横刀夺爱。不料刘某对殷某不加理睬,羞愤无奈的殷某竟将一瓶硫酸泼到了刘某身上,致刘某严重烧伤。昨天,殷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了解,今年28岁的殷某是微山县某油厂的一名女工。1997年8月份,她通过自己的女友高某认识了高的男朋友刘某,对刘某产生了好感,后殷某便多次背着高某去找刘某,并袒 露自己的爱慕之情。但是刘某不但没有接受,还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女友小高,两人商议好以后再也不和殷某打交道。万分羞愧的殷某一直对此耿耿于怀并伺机报复。
1997年10月,殷某从兖州一亲戚家借来了一瓶硫酸,1997年10月29日下午5点多,殷某得知刘某在其女友高某家中,遂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在微山一中附近等候。当殷某看到刘某和高某各骑一辆自行车从附近的一小巷里出来后,她突然从躲藏处冲了出来,并将瓶中的硫酸向刘某的面部泼去。刘某用手一挡,硫酸泼在其身上和颈部,致使刘某的颈部、胸部等多处被烧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殷某作案后迅速潜逃,2001年8月2日,潜逃4年之久的殷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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