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4月22日消息:“作为一个男人,不能忍受这种屈辱。但鲁莽的我没有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据新 民晚报报道,今年4月上旬,站在法庭审判席上的被告人殷文华,表示认罪。
今年1月16日晚11时许,从安徽到上海打工的殷文华,回到其暂住地。他掏出钥匙开门时,发觉门锁被里面上了 保险而无法打开,细细一听感到屋内有男人说话声音,且房内
殷文华当即从房内的写字桌抽屉里抽出一把菜刀,对准拔腿要走的李某左肩、左胸及背部连砍数刀。挨砍的李某只得 求饶,殷文华用刀让李某用白纸黑字承认与殷妻发生过通奸行为,表示对此事负全部责任。
随后,李某乘出租车赶往本市长征医院。1月17日凌晨1时许,警方接医院报警,在向李某了解情况后,于案发现 场将殷文华抓获。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全身多处皮肤裂伤,左耳廓部分缺损,已构成轻伤。今年4月中旬,法院以故意伤害罪, 一审判决殷文华有期徒刑一年。(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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