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民生通讯员阳天)20日下午,京山县绿林镇党政办向记者介绍,京山县法 院执行员宋某到绿林镇厂河村“办案”,从村民魏某手中骗到收款条据后,竟一口吞进肚子。
据介绍,村民魏某1997年与廖某离婚,由时任厂河镇(现更名为绿林镇)法庭庭长的宋某办理案件,判决二人离 婚并由魏赔付孩子抚养费3000元给廖。魏执行了判决意见,如期缴
18日,宋到京山县绿林镇厂河村找到魏,声称办案要看一下当时的收款条据。魏取出条据交给宋某,宋某看后竟揉 成纸团,拒不归还,抢夺中,宋将纸团吞入腹中,后扬长而去。
记者昨日从京山县法院证实,宋某现为该院执行庭执行员。京山法院纪检组负责人王某和执行庭负责人黎某接受采访 时称,法院“一把手”正责成纪检组和执行庭联合调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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