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郫县县政府有关部门把我们当座上宾,没想到等招商引资成功了,他们却忘了原来的承诺。”昨日,成都市何坚等5名退休老职工与他们曾为之招商引资的郫县县政府及郫县德源镇政府在成华区法院对簿公堂,索赔近179万元招商引资奖金。
□事件
据诉状称,1996年11月,何坚等人为郫县引进重庆啤酒集团、重庆长港建筑开发公司,在郫县投资建设成都“勃克厂”,重庆方投入勃克啤酒厂固定资产累计达7400万元,该厂第一期工程已于1998年4月建成投产。当初,双方商定按郫县县政府1996年1月下发的《引资奖励政策》对何等人进行奖励179万余元,但事后郫县县政府却以政策有变为由否认了引资时承诺的奖金计算方法。
□庭辩
郫县县政府:我们与何坚等人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政府只是与重庆方签订了意向性协议,具体招商引资事项则是由德源镇政府负责实施完成。郫县县政府于1996年所发的《引资奖励政策》文件是抽象行政行为,意在指导和规范县内招商引资奖励兑现工作。
德源镇政府:镇政府早在1997年上半年已按县政府新的奖励政策与何坚等人达成协议并支付10万元奖金。因此不存在何等人诉称的179万余万奖金及逾期利息。
何坚等人:当初郫县县政府明确表示,将按1996年县政府所发文件进行兑现奖励。堂堂一级政府,(政策)怎能说改就改牞拿承诺当儿戏?
□庭审
据了解,郫县县政府在1996年出台《引资奖励政策》文件之后觉得不够科学,又在1997年出台了另一份“招商引资奖励”文件,虽相隔只1年多,但两份文件内容却大相径庭。何坚等人认为,当初郫县县政府明确表示要按1996年文件进行奖励,因此,德源镇政府后来按1997年文件奖励违背当初承诺。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记者马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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