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4月24日消息:河南省伊川县法院某法庭原副庭长纪国政严重违反法律规定,非法拘禁一公民长达24 4天之久,目前他已被该县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
1992年7月,时任伊川县法院高山法庭副庭长的纪国政受理了伊川县某水泥厂与栾川县建筑业主刘某债务纠纷一 案。同年7月29日,纪国政给被告刘某送达支付令,要求刘某支付欠原告水泥厂水泥款14余万元。在法定期限8月12日 内,刘某委派李某向该法庭送交书面
据洛阳日报报道,同年9月26日,纪国政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为由,对刘某拘留1 5日,到期后连续两次延期拘留,达45天。
1993年7月9日,纪国政又以同样理由将刘关押于伊川县看守所199天。纪国政前后共非法拘禁刘某长达24 4天,严重侵犯了刘某的合法权益。(伊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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