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龙天)驾驶员不是警察却开着警车招摇过市。昨日,在西安街头检查警车违章驾驶的警务督察队对此作了查处,扣留了该司机和警车。
昨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西安警备司令部联合上街检查警车、军车违纪问题,重点检查乱鸣警报器、非法安装警报器及违章驾驶等。上午10时20分,在雁塔路南段,一车牌号为陕O2608的吉普型警车驶过来,警务督察队员拦车检查,发现驾驶员并非警察, 遂立即将人和车扣留。
据民警讲,开车男子名叫丁洪顺,工作单位为西安标准件厂,陕O2608警车为渭南市公安局车辆。该车被拦住时后座还坐有一男一女。公安机关严禁警车外借,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属违规。目前,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正在深入调查这辆警车的来源。
新闻资料
警车管理使用八不准
公安警用车辆是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专用装备,西安市公安局制定了《警车管理使用八不准》:1、不准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2、不准闯灯越线、强超强会、逆行、乱停乱放。3、不准将警车外借他人使用。4、不准开警车从事婚丧嫁娶活动。5、不准开警车为商业活动开道。6、不准开警车参加各类开业庆典活动。7、不准开警车钓鱼、打猎、旅游,从事商业活动。8、不准动用警车从事各种非警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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