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越狱后盗取枪支,杀死联防队员的宁明县人郭永富昨日在武鸣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同日,以“献宝”为名进行诈骗杀人的罪犯杨提进也在武鸣伏法。
郭永富在1991年因贩卖毒品、私藏弹药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郭永富服刑还未到3年,在1993年11月12日越狱逃跑。在逃期间,郭永富仍然穷凶极恶,窜到靖西县新靖镇灵
经法院判决,郭永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孙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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