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武4月24日讯 济南成武县成武镇郜鼎村8岁儿童小林(化名),被安装在自家房顶上的变压器高压引线电流击伤,造成右前臂截肢。小林家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县供电局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以小林家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和变压器安装系郜鼎供电站工作人员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为由,驳回小林的诉讼请求。小林及家人不服,于日前提出上诉。
去年7月13日下午,小林爬上自家二楼楼顶玩耍时,被安装在楼顶的变压器高压引线电 流击伤,致右前臂截肢,构成四级伤残。事发后,小林家人以县供电局安装变压器及高压线路不符合规定和技术要求为由,提起诉讼。县供电局则认为,小林系未成年人,触电受伤其监护人应承担责任。此外,事发现场的电力设备安装时未向供电局申请,是由小林的祖父出资购料请人安装的,产权属小林的祖父,其管理不当应负主要责任,供电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小林家人在上诉状中称,事发现场的变压器是2000年7月郜鼎供电站为小林祖父提供并派人安装的,编号为郜西2号,故此行为应是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并且双方成立了供用电法律关系。假如存在变压器安装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问题,也是供电部门内部的管理错误。此外,变压器周围没有任何防护设施,也没有危险警示,是造成小林被电击伤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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