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南京4月25日消息;近日,南京江浦县一派出所所长被南京中级法院终审裁定,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一年前,南京市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江浦县桥林派出所在办理小城镇户口时有超额多收费行为。经查,该派出所 不仅存在多收费和将多收费用存入私设“小金库”等违规问题,而且牵出了一只“硕鼠”。喻某自1998年在江浦县陡岗担 任副所长开始,即利用职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