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4月25日讯近日,山东烟台市牟平区一名“卖淫女”刘某为索要嫖资竟自投罗网报警。
18岁的刘某是四川人。今年4月份,刘某与同一条街上的某单位装修工岳某相约来到海边,“谈好价钱”便躺到了一起。事毕,岳某付给刘某50元钱,但又趁其不备偷偷将20元钱把那50元钱换了回来。刘某发现后,便恼怒地找岳某讨要,岳某则一直躲而不见。刘某便想
牟平警方很快便从这个虚构的“强奸案”中发现了破绽。一番讯问后,刘某不但坦白报假案的真情,连以前的卖淫史也合盘端出。(崇尧 国儒 永雷 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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