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4月25日电(记者李南玲)经过17轮的激烈竞价,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昨天以345万元的价格成
功拍卖“恒涯”轮,使“恒涯”轮船员被拖欠了8个月之久的薪水有了着落。
2001年9月11日,“恒涯”轮的船东与深圳市一家海运有限公司签订了《船员聘用协议书》,聘用该公司的13
名船员,并约定由船东向船员支付工资。合同签订后,张兆勇等13 名船员陆续登轮提供服务。可是,13名船员称,他们登
船后没得到一分钱工资。2002年2月6日,“恒涯”轮停泊在宁波港已经3个多月,船上储备的日常所需淡水、食物、燃
料已耗尽,船员们在船上缺粮缺水、生活极其窘迫的情况下,以“恒涯”轮船东拖欠船员工资为由,向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
提起诉讼。
此案引起深圳法庭的高度重视,他们受理此案后立即作出民事裁定,并于2月9日扣押了“恒涯”轮。2002年2
月20日,13名船员因生活极其困难,请求拍卖“恒涯”轮。2月28日,法院多次明确告知船东应在法院扣押“恒涯”轮
之日起30日内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依法拍卖船舶。“恒涯”轮船东始终避而不见,拒不提供担保。
2002年3月12日,深圳法庭在“恒涯”轮扣押期满后,根据13名船员的申请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定于4月24
日公开拍卖“恒涯”轮,拍卖所得价款在支付因扣押船舶和拍卖船舶的费用后,全部用于清偿船员的工资及其他与船舶有关的
债务。
昨天,参加竞买的30个公司经过17抡的激烈竞价,“恒涯”轮由某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45万元的价格
竞买成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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