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唐宜贵通讯员蒋必贵)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旁听人员竟向诉讼当事人掴了一耳光 。27日,宜昌市犭虎亭区法院判决,彭某因妨害法院诉讼活动,依法罚款500元并写出书面检讨。
4月12日,汪某以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审理查明,离婚理由不充分,依法驳回起诉。
法官刚宣布完毕,汪某责怪丈夫的姐姐彭某随意插手他们家庭纠纷。争执中,彭不顾法官规劝,在法庭上掴了汪一耳 光。
法院认为,旁听人员彭某当庭殴打当事人的行为妨害了审判活动,破坏了法庭程序,因彭正处在哺乳期,事发后能真 诚悔过,故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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