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唐宜贵通讯员竞流)在超市购物时,走路滑倒获赔偿。昨日,宜昌市工商局公平 交易分局介绍,47岁的刘女士成为该市受此伤害获赔的第一人,她共获得了1200元的赔偿。
据介绍,3月29日,刘及丈夫在北山超市购物,下楼时,由于坡度太陡,地面滑,她摔倒在地,当即昏迷,导致心 脏病复发。她的丈夫和超市保安将其送往医院,医生诊断为心
刘认为,超市未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其医疗费应由超市赔偿,工商部门调查后,进行调解,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 超市补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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