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小偷入室,盗得财物价值500余元,并不构成犯罪,但是他却用偷来的匕首威胁室主,如此一来,他的偷窃行为变成了抢劫犯罪,一念之差换来了10年牢狱生活!近日,河南登封市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
青年农民董某家住伊川江左,1月20日,他来到附近的登封市颖阳镇安寨村,趁当地群众赶会之机,撬开袁某家的房门入室行窃,盗得匕首一把,随后又携匕首翻墙进入袁某邻居
登封市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董某入室盗得物品价值500余元并不构成犯罪,可他使用匕首威胁室主的行为却已经构成了入室抢劫,所以按照《刑法》规定,依法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 俊杰 通讯员 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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