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去年8月25日刊登了《不孝养子砸毁养母家》,文中报道了家住黄浦区马园街22弄,88岁的王炳炎老两口的家,被前养子砸毁一事。经过法院与有关方面多次协调,昨天,老人终于回到了整修一新的“家”里。
王炳炎的老伴卢秀珍老人高兴地说:“多亏了执行庭的法官,我门终于可以回家住了。”44年前,王炳炎夫妇领养了王某,可当王某娶妻生子后,开始对老人拳脚相加。老人一 气之下将养子告上法庭。在法院判决他们解除领养关系后,王某不仅不搬走,而且把老人的家砸得一塌糊涂。两位耄耋老人只好长期住在黄浦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为了解决老人回家居住的问题,黄浦区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多次奔走于街道、房管所和王某之间。可是,要想将王炳炎老人的家重新修好,需要2000多元钱,王某又不肯出钱。今年年初,法院找到王某所在单位,决定每月从王某的工资里强行扣除500元作为修缮房屋的费用。3月份,房管所在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开始帮助老人修缮房屋。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一年前那间遍地瓦砾、千疮百孔的房子。卢秀珍老人高兴地指着新搭起来的阁楼说:“你看,全部都是新木料,比原来的家还好。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政府。”(记者 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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