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州4月29日讯 4月23日,山东青州市东坝镇大吴村38岁的村民夏永志,因涉嫌强奸罪被青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夏永志先后于1984年、1991年因强奸罪、盗窃罪,分别被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5年半。刑释后,对本村村民王某有成见,伺机报复。4月19日零时许,夏永志酒后携带水果刀窜到王某家中,当其发现王的女儿单身一人睡在东厢房时,即萌生了强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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