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康杰) 57岁的余某家住中山市南区,她为讨前夫的欢心让他多给自己一些生活费,竟然找来妓女供前夫嫖娼。近日,余某因犯有介绍、容留卖淫罪被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余某早年曾和香港人郑某结婚,离婚后还时常保持联系。2001年7月,郑某又从香港回到中山,打电话给余某问她能否帮忙找个妓女。余某答应下来,先后找到4名妓女,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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