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5月6日电(记者杨越王勉)倍受关注的“刘周虎骗税案”日前在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8
名罪犯因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共7.78亿元,骗取国家税款多达6328万多元,分别被判处6年以上有期徒刑,主犯刘周
虎被判无期徒刑。涉案的两个单位被判处罚金共计70万元。
1995年下半年,深圳人刘周虎经人介绍,认识了广西翠湖服务公司的经理黄开庆和防 城港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总经
理巫赞民,刘周虎承包下巫赞民所属公司的深圳分公司。1997年初,经三方协商,达成“一起做出口退税生意”的协议。
在没有出口业务的情况下,翠湖服务公司向刘周虎的公司提供资金,巫赞民任职的防城港进出口贸易公司提供全套空白出口单
证并办理退税,刘周虎的任务则是找其他人帮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扫清”骗取退税路上的“障碍”。
1997年4月,刘周虎以找人“代理出口业务”为由,找到玉林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梁金题、总经理助
理王桂秋。看到有利可图,梁金题立马与刘周虎签下“代理出口”协议。
后据法院查明,在1997年1月至1998年4月间,翠湖公司先后提供了1395万多元让刘周虎公司“周转业
务”。防城港进出口贸易公司、玉林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虚开出49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7亿元。玉林市粮
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拿着这些假手续,先后从玉林市国税局骗到退税2289万多元,防城港进出口贸易公司也从防城港市国税
局骗到退税3656万多元。
在分赃过程中,翠湖公司分到272万多元,玉林市粮油食品进出口贸易公司分到64万多元,刘周虎则分到90多
万元,翠湖公司的黄开庆、钟文豪、徐国庆各自分得22.2万元。案发后,玉林市国税局仅从玉林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追
回101万元。
尝到甜头后,梁金题再以相同的方式,与本公司的副总经理欧阳秀芳一道,找到了张文凡(在逃)协商,由公司出具
空白票证,张文凡则提供“一条龙服务”。后经法院查明,张文凡共开出283份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亿多元,玉林市粮油
食品进出口公司从玉林市国税局骗取退税2671万多元。
4月30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玉林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被判处罚金40万元;广西翠湖服务公
司被判处罚金30万元;梁金题、黄开庆等6名罪犯分别被判处6至12年有期徒刑;被告邱清华因替刘周虎骗税方便伪造8
张身份证,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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