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在愉快过节的时候,不幸却降临到外地来渝打工的况先生一家:活泼可爱的4岁女儿不慎掉到进小区内的水池里淹死了。痛失爱女的况先生表示,要用法律武器为死去的女儿讨个公道。水池里发现小女孩况先生来重庆才一周多,一家三口住在沙区天星桥重庆市档案馆大门外的租赁房里。年仅4岁的女儿飘飘活泼可爱。5月6日上午,况先生和妻子外出,女儿留给况的弟弟照管。9时许,飘飘和邻居小孩一起到旁边的市档案馆和篱岛小区内玩耍。上午10时30分,篱岛小区内一住户发现位于住宅区旁的大水池的水面上漂浮着一个 巨大的“洋娃娃”,忙叫小区的绿化工来打捞。捞上来后小区保安才发现,“洋娃娃”竟是小孩。保安当即为其施行人工呼吸,并拨打120,将其送往西南医院。上午11时,飘飘的家长接到了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单,飘飘因为溺水死亡。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况先生和妻子难以承受,从事发到昨日,妻子就趴在放着女儿遗体的冰棺上撕心裂肺地痛哭,况先生也变得沉默寡言,守在一边落泪。家长:三单位应负责任孩子淹死后,况先生和亲戚朋友准备把市档案馆、篱岛小区开发商、篱岛小区物管推上法庭。况先生说,女儿是在水池边玩耍时不慎掉入了护拦不完全的水池里被淹死的。走进市档案馆内,记者就见到一个大水池,中央是假山。水池边有两段设有金属护拦,大部分是采用的约四、五十厘米高的绿色植物作为隔离带。隔离带的间隙则安放着双人铁坐椅供休息。量量水池内水的深度,约有80厘米。况先生说,由于水池护拦有间断,孩子很轻易就能跨上低矮的水池边缘,这是造成女儿死亡的罪魁祸首。市档案馆作为水池的所有方、篱岛小区开发商则是水池的修建方,而篱岛小区物管平时承担着管理水池的工作,因此,三个单位都应该对其女儿的死亡承担责任。开发商:家长监护不力记者随后采访了篱岛小区开发商和物管,双方都异口同声地为自己辩护,并称家长应承担最主要的监护责任。该物管负责人蒲主任说,篱岛小区修建在市档案馆内,水池处在市档案馆的地面上,物管按照与业主签定的管理协议,不负责水池的管理。但为了整个环境的清洁,物管公司平时也义务打扫了水池。因此,孩子溺死物管不应承担责任。篱岛开发商有关负责人也称,当初与市档案馆联建水池,就考虑了安全问题。水池边用植物和坐椅以及金属三种隔离带,水深仅80厘米,修好三年多一直都没有出事。仅4岁的飘飘独自在外玩耍,而没有家人陪伴,不慎溺死,与其家长监护不力有很大关系,开发商不应承担责任。目前,况先生正准备与三单位协商解决此事,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况先生表示将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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