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为婚礼录像不清晰而苦恼万分的王春生、王华夫妇,通过在河南省舞钢市法院的诉讼终于讨来了令人欣慰的说法。
2001年12月26日,在舞钢市工作的男青年王春生和女青年王华,在本市风景秀丽的石漫滩度假村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事先收受王春生和王华200元婚纱租用费及婚礼录像费的本市某婚纱摄影楼业主刘某,除向王春生、王华提供婚纱服务外,还如约派人到现场录下了王春 生、王华的婚礼全过程。事后,因派人所录的婚礼录像大部分内容不清晰,刘某谎称录像带被毁,拒绝向王春生、王华交付婚礼录像带。王春生、王华一气之下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返还婚纱租用费及婚礼录像费200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虽然派人录下了原告王春生、王华的婚礼全过程,但录像内容大部分不清晰,致使原告王春生、王华永远无法以音像形式将二人的婚礼场面保存下来,既违背了约定,又给原告王春生、王华造成了一定精神伤害。据此,依法判决被告刘某返还原告王春生、王华婚纱租用费及婚礼录像费200元,并支付原告王春生、王华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李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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