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一名外地打工男子,借给当地一女青年200元钱,几次催讨不着,最后竟以要钱为由把女青年强奸。事发后,该男子逃离现场,但在20个月后,上海铁路警方于前天上午将其抓获。
2000年初,冉克明从重庆去新疆某医院打工。当年7月中旬,医院职工庄某的女儿找到冉,向他借200元钱,说一星期后就归还。冉毫不迟疑地借给了她。
过了一个星期,他找庄某的女儿要钱,却被告知暂时还不出。他将此事告诉庄某,对方又推托说女儿的事他不管。一个月后,冉又在医院看见了庄某的女儿,还是没要回钱,于是就把该女骗至医院堆放杂物的仓库内,要其肉体抵债。遭拒绝后,冉便强行将其奸污,随后说两人之间的债务已一笔勾销,200元钱不用还了,但不许报警。
可庄某的女儿并没有听他的,于当天晚上报了警。冉听到风声后,连夜出逃,离开了新疆。此后,当地警方3次外出追捕,但都被他逃脱。
前天上午,当他在上海站买了车票要去杭州时,进站途中看见一名民警,便转身想躲,却被高度警惕的上海铁警叫住,询问时,冉前言不搭后语。在民警的电脑检索下,冉的狐狸尾巴露出来了。昨天,冉某被押往新疆受审。(记者李郭平通讯员耿祥生)
一首歌声,两份祝福,万张贺卡免费送母亲!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