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与家人到苏州乐园附近一家酒楼就餐。服务员见笔者自带酒水,便说“要收服务费”。我虽不悦,可还是“认了”。不过,最后店方免去了“服务费”,令本人有点“喜出望外”。
按照本月开始实行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客人自带的酒水可以被拒之门外。但,“可以”不等于“必须”。据报载,不少餐饮业主表示准备“协商解决”,而非轻易拒
有时,“变通”是必不可少的,宾馆饭店的着眼点不应只放在狭隘的一时之利上,做生意,眼光不妨放远些。(诸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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