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为何物?邵明玉这回算是真切地体会到了。然而,这体会对他来说,代价毕竟太大了。
5月5日深夜10时7分,浦东交巡警三大队突接分局“110”指挥中心处警指令:打浦路隧道浦东进出口以东200米处,一辆白色金杯面包车撞人后逃逸,车牌号不详。待民警迅疾赶赴现场,发现一位中年妇女倒在血泊之中,周围散落着不少肇事车辆碎落的灯罩碎片。
伤者倒地处有三处血迹和一把雨伞。在散落的灯罩碎片中,还有三颗牙齿。令人不解的是:三处血迹从耀华路南侧大型车道上一直向北延伸到小型车道,血迹中间有明显的拖拉痕迹。伤者好像被拖过!
循着散落的灯罩碎片,一路查寻至西侧的人行道上,又发现一块碎片。
民警蔡炜立即判定人行道上的碎片位置处,应是这次事故的第一撞击点,这儿距伤者倒地处有16米。显然,伤者是在人行道上行走时遇害的。
由于现场无制动痕迹,蔡炜很快又给出了第二个判断:肇事车辆与伤者相撞时,司机未采取任何应急措施。目击证人提供的证词印证了蔡炜的判断。
有四位过路群众看见一辆白色金杯面包车撞人后,司机下车将伤者拖至路旁,遂开车离去。其中一位在人行道南侧公交站点候车的目击证人,见其将伤者拖至路旁欲离开时,曾上前提醒其打“110”报警,孰料司机竟说:“我没带手机,你帮我打吧。”而后扬长而去。四位目击证人向警方提供了“沪A.77087”肇事车辆车牌号码。
通过网上比对,沪A.77807,车主是徐辉,家住浦东潍坊路。警方迅速驱车赶往徐辉家中。满脸睡意的徐辉告诉警方,车确实是他的,但当晚开车的是他单位的一位司机。经询问小区门卫,证实徐辉早在当晚9时许就已回到家。疑点集中到了驾驶员邵明玉身上。据徐辉称,当晚,邵明玉和他的朋友俞某一同在浦西吃完饭后,由邵先送他回家,尔后再送他朋友俞某回家。而俞某家恰巧就在耀华路附近。从时间上判断,邵明玉极有可能就是肇事者。
警方马不停蹄,又驱车赶往邵明玉位于南码头路1186弄某号住处。一开门,邵某迎面而来,浓重的酒味随之扑鼻而来。经反复询问,邵明玉承认当晚驾车肇事逃逸的情况,并交待将车停在了相邻小区内。此时,是5月5日晚11时50分,离案发尚不足2小时。是日晚,酒足饭饱的邵明玉,开车送完人后,准备将车径自开回家。过了打浦路隧道口,将至公交619、575车站处时,邵明玉突然发现前方人行道上,一位打着蓝底花伞的行人正由北向南穿行。
邵明玉估计此人可以安全通过,仅带了带刹车,继续驾车前进。孰料,那人的头撞上了车头右侧的挡风玻璃上,摔倒在地。邵明玉见是位中年妇女,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满脸是血。被眼前一幕吓傻了的他,仗着酒胆,不及细想,将其由小型车道拖至大型车道后,迅速驾车逃离现场。惊魂未定的邵明玉尚不知如何是好,却不料民警后脚就跟了进来……截止发稿,伤者赵某因颅内、内脏出血仍在抢救之中,生命垂危。(记者马越通讯员丁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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