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对已经7年互视对方为陌生人的母子,在玉环县公安局坎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昨日下午和好如初。
现年45岁的王某3岁时父亲去世,当时因他的残疾生母无力抚养,被姚某收为养子,并含辛茹苦将其养大。但王某成家后因生活困难,仍经常伸手向养母要钱,母子俩因此常闹纠纷,后来发展到水火不相容的地步。1995年,姚某主动提出将一半房产分给王某,从此解除 母子关系。
今年3月31日中午,姚某因看到王某家里有不少垃圾,便说了王某几句,王某马上与她争吵起来,推搡之中,年过7旬的姚某受了伤。坎门派出所民警接报后,没有简单处理此事。民警先对王某不尊重老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接着又从亲情着手,几次登门找王某谈心,要他向养母赔礼道歉,并与老人重归于好,尽一份应尽的孝心。俗话说得好,生的不如养的亲,这对母子虽说没有血缘关系,但曾经一起生活了35年的亲情到底是无法抹去的。在民警一次次的耐心开导下,王某终于表示,愿意拿出实际行动,取得养母的宽恕。
昨日下午,王某在民警的陪同下来到母亲家中,先开口叫了声“妈”,接着将专门带去的3500元钱,恭恭敬敬地递给姚某。这一声“妈”,使得年迈的姚某当场高兴得哭了起来,几位在场的邻居见此也揉起了眼睛。(本报通讯员陈伟霞 许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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