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电 近日,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的原宿远中学校长张海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张海峰2000年初在原合伙人退出的情况下,自筹资金创办了民办学校宿远中学。后由于资金匮乏、生源不足、管理不善等诸多因素,该校创建不久即举步维艰。2001年11月初,该校已负债80余万元。被告人张海峰仍隐瞒实情,向他人借款5万元后携款潜逃(本报曾作报道),2001年12月11日,张海峰在新疆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区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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