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军忠记者陈萍)一个曾毕业于省内两所知名大学的年轻高知女性不但未将所学奉献国家和社会,反而干起了出国劳务诈骗的勾当。记者昨日获悉,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爱华诈骗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的原判。
被告人孙爱华今年35岁,大连市人。先后毕业于大连外国语学院和辽宁大学经济管理 专业。1995年起孙爱华辞去公职下海经商。2000年4月,孙爱华无意中看见美国MSM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招聘“代理”的广告时,孙爱华立即利用其朋友“大连路桥商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于2000年11月15日与该公司签订了有关代理协议。尽管该办事处没有授权孙的公司代理出国劳务中介业务,孙却非法印制了《出国留学劳务法律服务委托协议书》及邀请函,雇用了几名社会闲散人员,开始其诈骗“生意”。
经查,自2001年1月至3月,孙爱华先后以介绍工作、留学、商务考察等名义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牛某等19人的中介费合计人民币12.54万元,这些被害人中有下岗职工、出租车司机等,还有不少人是孙的亲属及同学。2001年4月13日,大连市警方在审核孙爱华报的《中国出入境申请审批表》时,发现孙有伪造有关手续嫌疑,遂立案侦查,终将这个高知骗子绳之以法。
2001年10月,大连市金州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孙爱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宣判后,孙不服,以“我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为由提起上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遂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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