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网5月13日消息:据四川工人日报报道,日前,隆昌县政法部门召开公判大会,宣布经四川省高级法院复核对故意杀人犯邓贞南立即执行死刑的命令。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声,邓贞南结束了她四十岁的生命。这是隆昌县近几十年首例执行死刑的女犯。
颇有几分姿色的邓贞南是隆昌县棉纺织厂工人,曾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1999年下岗在居民新村开设了一个茶馆,与常来茶馆喝茶的邓家富(受害人)认识并勾搭成奸。
两人分别离婚并同居。2001年11月中旬,邓家富在隆昌某饭店里上班,认识了另一女性,邓家富开始嫌弃邓贞南,邓贞南多次劝说邓家富不成,于2001年12月1日晚9时许跟踪邓家富及其女友到隆桥路胡家巷口街边上,发现邓家富确已移情别恋,由爱而生恨,产生了“我得不到他,别人也休想得到他”的念头,冲上去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毫无防备的邓家富猛刺,致邓家富当场倒在血泊中。
邓贞南还不解气,又扑在其身上用刀连刺邓的头部数刀,致邓家富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邓家富系生前左耳后遭受单刃锐器刺戳致左颈总静脉断裂,左颈内动脉断裂,大失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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