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5月15日消息:据滇池晨报报道,昨日,云南省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个旧市公开审理云 南省有色地质308队保卫干部石长春开枪杀人案。
红河州检察机关公诉人出庭并以石长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死者家属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石长春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2001年12月31日上午,黑龙江人夏克玉与个旧人余波乘坐一辆昌河微型车到308队洽谈防盗门安装业务, 因停车问题与308队值班保卫干部石长春发生争执,争执厮打中石长春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开枪将夏克玉、余波打伤,夏余 2人被送往医院抢救,分别于2002年1月10日、14日死亡。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和法庭大量调查事实,石长春及其辩护人称石是过错杀人;就民事现责任赔偿,石称愿意赔偿每 位1至2万元。
由于此案民事部分未能达成一致,审判长宣布本案将通过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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