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海清 通讯员李红艳)抢劫不成杀害见义勇为好青年 郭志扬的凶手曾江明,近日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1月30日中午12时,曾江明携带折叠刀,窜到南海市大沥镇大 兴路口,将女事主区某的手机抢走后往广佛路方向逃跑,区某一边追赶一边 大喊“抢劫!”这时,听到喊声的群众迅速在前面进行堵截,曾江明掉头往 广云路方向逃跑,而正在大兴路麦当劳店附近的
曾江明被抓获后,南海市检察院仅用了2天就下达批捕令,佛山市检察 院也仅用一个星期就对该案审查完毕,4月3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4月 16日开庭审理,4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从案发到一审判决共用了 3个月,完全贯彻了“严打”从重从快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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