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工人周炬故意编造恐怖信息,并以电话的方式向昆明市公安局110报称:“他将对富民县勤劳乡仓前村二社实施爆炸。”日前,富民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对故意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周炬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2年2月4日下午3时15分,昆明市公安局110接到一名男子用手机打来的电话,该男子扬言:2月28日,他要对昆明市富民县勤劳乡仓前村二社实施爆炸。接到报警后,昆明市公 安局和富民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并投入大量警力进行防控和侦破,经过两天奋战,于2月6日将犯罪嫌疑人周炬抓获归案。
经审讯,周炬与家住富民县勤劳乡仓前村二社的李某恋爱多年,在恋爱期间,女方多次提出断绝恋爱关系。2002年2月4日12时许,周炬打电话到李某的家中,威胁要杀掉其全家,当日下午3时15分,周炬又打电话到110发布恐怖信息。
庭审时,周炬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并认识到了自己因为不知法,而与司法机关和法律开了个玩笑,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炬故意编造恐怖信息,根据有关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冯丽萍 柏立诚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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