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岁的高金花老人一提起四儿子常某就生气。老人说,儿子整整13年没有看望过她了,其间也从未给过赡养费。伤心欲绝的老人按下血手印,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高金花有6个子女,老伴和大儿子已经相继过世。目前,她住在三子常正福家。昨天,高金花因病没有出庭。老人起诉称,四子常某从1989年至今没有支付过赡养费,请求法院判 决他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
“当然应该给赡养费。”法庭上,59岁的常某说,他自己从未欠付老人的生活费,只不过钱是由三哥常正福转交给母亲的。
“我几次向常正福要收条,他都没给。”常某还拿出了他大嫂和二哥的证言。而高金花的代理人、北京东华门法律事务所的黄学军指出,如果对方拒给收条,常某完全可以通过邮局寄给老人。
常某很快将话锋一转,提起了他和老人之间的房产纠葛。他说,老人将他以前居住的房子转赠给了老三,老太太是受了唆使……经法官多次提醒,常某才终止了这种叙述。这起赡养纠纷案没有当庭宣判。
无独有偶,隔壁法庭传出嘈杂声。几个为赡养老人打官司的兄妹正在激烈地争吵。清官难断家务事。无奈,那位法官只好暂时休庭。
庭审结束后,记者赶往门头沟看望了高金花老人。满头银发的老人躺在床上,床头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药瓶,屋里散发出一股强烈的药味。老人患有心脏病,几天前,她因感冒住进医院,刚刚被接回家。
老人思维清晰,她向记者讲述了她家这本难念的经。
老人说,起初常某承诺每月给老人30元赡养费,支付了三次后就再也不提此事。老人有家难回,常某又不尽赡养义务。1989年,她只得求助法律,要求儿子腾房、付赡养费。这场官司最终没有打成。老人说,由于老四一直不赡养她,她已于1996年将这两间房转赠给了老三常正福。在昨天的庭审中,高金花的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一封高金花老人写给常某的信。在这封信中,也谈到了这些内容。庭审中,常某在答辩时不置可否。
采访中,老人显得很平静,可记者还是能感受到她内心的悲凉。“以前,我和丈夫开了家豆腐房,买不起驴子,我们就自己推磨,背上还要背着孩子……”为了供常某读书,老人说,她咽过糠、吃过豆腐渣。常某师范学校毕业后,在一家学校教书。“老四是家中学历最高的,我想不通——读了这么多书却不懂孝顺之道。”老人说。
“我已是风烛残年的人了,想在有生之年让法律为我讨回公道。”不过,高金花仍表示,哪怕儿子回来喊她一声妈妈,她可能就会原谅他。
晨报记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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