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文定) 一名德资企业的女白领在怀孕7个月时,因要求公司替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便遭到无端解雇。当这名孕妇投诉到劳动站后,这家德资企业的负责人才称“不懂中国《劳动法》”,并作出“撤消解雇通知”的决定。但女白领不满公司的这一做法,于昨日又向龙岗区社保部门投诉,请求社保部门责令该公司补缴社会保险。
要求购买社保遭拒
据孕妇胡小姐称,她是1997年11月17日应聘入德国某公司深圳分公司做外贸销售的,但公司一直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她缴纳社会保险。今年4月,已怀孕7个月的胡小姐,为了能使自己的劳动权益受保障,于今年4月中旬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替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深圳公司接到胡小姐的申请,当即向德国总部汇报,几天后,德国总部反馈消息称:“哪有公司替员工买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的,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是骗你们的。”
孕妇投诉公司被炒
胡小姐说,听到德国总部反馈的消息,她便和深圳公司经理的秘书一同去了龙岗区劳动局及社保局咨询。两个部门都回答说,任何企业都必须无条件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和为员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我从龙岗回来后,再次强烈要求公司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公司说再向上面申请申请。”胡小姐称,由于近百名同事都和她一样没办理养老保险,深圳公司害怕其他员工也像她一样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月30日,德国总部将她无条件辞退。
“我都弄不懂,这家公司每年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却为什么不愿意缴纳员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气愤的胡小姐近日向布吉镇劳动管理站投诉。胡小姐称,深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先生和经理陈先生当时见到赔偿数额较大,竟又说不愿意辞退她,想收回解雇书。
公司不懂中国法律
记者昨日联系上法克曼家庭用品(深圳)有限公司的经理陈先生,陈经理承认确实是把孕妇胡小姐解雇了。记者问他是不是因为胡小姐要求公司交养老和医疗保险费,才被解雇时,陈经理答非所问:“我们当时不知道中国法律规定不能解雇孕妇,直至劳动站的人来调查时,我们才惊醒原来不懂中国《劳动法》。”陈经理说,向德国总部汇报后,公司决定撤消对胡小姐的“解雇通知书”,让她重新来上班。
但是胡小姐并不满意公司的解决办法。她称,自己被解雇后,精神上已受到严重伤害,公司不能简单地用“撤消解雇通知”解决问题。昨日,胡小姐正式向龙岗区社会保险管理局监察科投诉,请求监察科责令该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并对其进行处罚,以此维护她及和她一样没办理养老保险的近百名同事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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