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商贩何喜销售掺有“吊白块”红糖,官渡区检察机关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何喜提起公诉。昨日,官渡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何喜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据了解,这是云南首例吊白块红糖案。
2001年9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在昆明市龙泉镇小庄村331号附24号出租房内有人销 售吊白块红糖。随后,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来到群众所举报的地址,对不法商贩何喜所租用的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一级红糖”698箱(每箱重30公斤),并在其一辆小货车(云F16749)上查获欲销售的“一级红糖”40箱(每箱重30公斤)。执法人员所查获的红糖经抽样检验含有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面对铁的事实,被告人只好供述了犯罪行为。
在昨日的庭审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喜所销售的吊白块红糖,是由于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执法人员及时查获,使这些吊白块红糖才未进入流通领域(未销售给销费者)。被告人何喜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面的判决。
柏立诚(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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