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欣通讯员 何海伟 朱莉) 在“零口供”情况下,检察官用有力的证据链锁定詹某嫖宿幼女的罪行。昨天,江岸区法院一审以嫖宿幼女罪判处詹某有期徒刑5年。
去年6月,警方从一名13岁的卖淫女处了解到:一个月前,37岁的无业人员詹某曾在中山大道“青青洗头房”嫖宿过她。警方遂将詹某和发廊老板娘代某抓获。
自始至终,詹某拒不开口。针对“零口供”的情况,江岸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补充收集相关旁证。
上个月此案开庭,詹某仍认为“只要不开口,神仙难下手”,发廊老板娘代某也翻供称:“捉奸捉双,当时没捉到,凭什么判刑?”
检察官当即拿出了证据:卖淫女及其男友以及当时在发廊里的人的证言,都证实了詹某嫖宿幼女的事实,加上有关照片、病历。这些旁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使詹某无话可说。
江岸区法院认为此案证据确凿,遂作出上述判决,代某也被以容留卖淫罪判刑3年。
“零口供”系前年8月由辽宁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首次提出,即审讯时不得强迫嫌疑人做不利于本人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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