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5月18日消息:16日上午,上海市罕见的“裸体画风波案”在徐汇区法院公开审理。
据《文汇报》报道,曾签约担任美院模特儿的杭州女青年缪某没有到庭,一份“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反映,她处在
精神抑郁症的发病期,目前意识不清,无民事行为能力。她的诉讼代理人指控,就因为辽宁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人体画册《一代
画风》中的两幅作品 ,造成了她恋爱破灭、精神失常。
本案第一被告,现年57岁的美术教授、现任上海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徐芒耀也未到庭,他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第
二被告,辽宁美术出版社仅给法院发来了一封答辩书,称该社不存在侵权。
原告缪某在1995年被浙江美术学院(现中国美术学院)选中,在1995年和1996年两年时间内,她与院方
签订了《合同制模特工作协议》,约定“配合教师完成课堂的教学任务”,“按基本工资和课时工资计算报酬”。
其时,徐芒耀教授在该院带教研究生。参照缪某的裸体,他创作了尺幅不小的教学示范画。缪某代理人在法庭上指出
,当时徐教授亲口向原告承诺,保证该画不公开发表,只作个人作品收藏。
时间到了去年5月,原告称,一场意料不到的惊变使缪某的生活走了样。其时她正与恋人谈婚论嫁。然而,当其男友
在杭州新华书店翻看了《一代画风》画册后,一气之下离她而去。画册两页中,她的裸体形貌逼真再现,这正是当年徐芒耀教
授对着她的裸体创作的。
原告代理人诉称,隐私公开、爱情破灭,众人对其指指点点,从此以后缪某不敢出门,沉闷抑郁,曾欲割腕自杀,幸
被救回。
对这场“裸体画风波”,法院以肖像权案立案审理。原告认为,徐芒耀违约擅自公开发表其裸体画像,辽宁美术出版
社对其出版物内容不加严格审查,两被告以营利为目的,构成对原告肖像的严重侵犯,应承担伤害原告的法律责任,要求被告
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费共10万元人民币,收回全部侵权画册《一代画风》,在赔礼道歉的同时,保证不再发生侵权行为
。
据报道,去年6月,浙江美术出版社与徐芒耀合作出版了一本画册,其中也用了与本案相关的同一张人体画。结果被
告上杭州市中级法院,在法院调解下,被告徐芒耀与浙江美术出版社以补偿原告人民币两万元了结该案。
徐教授的代理律师就此认为,对原告不能重复补偿。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有发表作品的法定权利,被告依法行使
了权利,而且在发表的作品上并未说明模特儿的姓名、住址等,使原告的隐私得到了保护,因此不存在侵权。
他还说,被告画家的两幅画稿酬仅得100元人民币,而出版社出版了几千本《一代画风》,还亏损了63.75元
人民币。因此,原告认为被告以营利为目的的说法不能成立。他还认为,原告要求保护的是人体隐私部位,而肖像权涉及的是
人的头部容貌。因此,原告以肖像侵权起诉不能成立。
本案的事实调查和法庭辩论,在一上午的庭审后全部结束。不久,合议庭将作出一审判决。(徐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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