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5月19日电 台湾消息:强吻一次的代价有多大?高雄市陈姓男子被控在汽车旅馆强吻女同事时被咬伤舌头,事后还得赔偿女方24万台币,并被高雄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刑6个月,缓刑3年。
据称陈姓男子爱慕曾姓女同事多时,几次以出差为由邀其一起出游都被拒绝。去年2月9日上午,陈再力邀曾女到垦丁吃海鲜,曾女认为仅是吃饭,答应同去。
当天下午在垦丁吃完午餐,陈姓男子开车送曾女回高雄途中,佯装很疲累需要休息,将车开进一家汽车旅馆。
两人一进入旅馆,陈就强吻曾女,曾女全力推拒,手臂被拉伤,陈的舌头也被曾女咬伤,曾女唯恐陈姓同事失去理智,设法安抚他的情绪后,央求他退房回家。事后曾女不甘受辱,提出告诉。
陈姓男子在庭讯中承认亲吻曾女,但否认用强制手段,并辩称两人是男女朋友,拿出两张两人出游的照片为证,但曾女否认和他交往。
法官仔细观看照片后指出,虽然他在照片里把手搭在曾女肩上,笑容满面,但曾女面无表情,毫无亲昵举止,看不出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陈姓男子强吻曾女,触犯公然猥亵罪,是公诉罪,所以尽管两人和解但不能撤回。不过,考虑到他已赔了曾女24万元,所以判处最轻的6个月徒刑,同时缓刑3年。(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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