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成汉通讯员吴松)松滋市一村妇被恶狗咬伤本已不幸,然而,买来的狂犬疫苗
竟又是过期失效的,粗心的个体医生注射后才发现。记者16日从松滋市法院获悉,狗主人及两名个体医生为此付出了代价:
共赔偿1.3万余元。
据了解,去年5月16日下午6时许,该市王家桥镇花园桥村村妇黄某,在村头路边行走时,无端遭覃A家喂养的恶
狗咬伤。覃A即在路口冲村开设个体诊所的覃B处购买狂犬疫苗。 覃B将另一患者未使用完、储存在尿素肥料中的2支疫苗,
卖给了覃A。当晚7时许,黄持覃A为其买来的针剂,到本村个体诊所代某处注射了一支。
19日中午,黄再次找代注射时,称其有全身水肿、恶心等不适症状。这时,代才发现针剂超过使用期限。之后,黄
到多家医院进行检查,诊断均为注射失效疫苗引起的过敏反应。为治好病,黄频繁往返于松滋、荆州及武汉等地,耗费大量人
力、财力。今年1月22日,黄将3人告上法院,要求3人共赔偿2.3万余元。
法院认为,在黄受到伤害这一事实中,覃A的狗将黄咬伤是诱因,覃A应承担30%的责任;覃B出售过期失效药是
使黄受伤害的主因,应承担40%的责任;代某用药时,未尽检查之责,也应承担30%的责任。三方的赔偿总额为1347
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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