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雪)现代社会的人们都乐于到网络上去查询自己需要的信息,然而有人却利用网络做损害公共安全的事。记者发现竟有人在网络上宣称愿意替人打架、暗杀,而且“做得干净利落、不留后患”,让人触目惊心。
5月18日晚,记者接读者反映,他在某网站交易市场发现一条信息:“本公司长期从事特殊服务(打嫁、暗沙),请有特殊服务需要的顾客来信咨询。价格低,做得干净,没后患 。范围:西安市、郊县,如蓝田、长安、阎良、周至等等。”
除了带恐吓色彩的信息外,网络上也不乏暗示或明言从事色情服务者,有人自称“23岁妙龄女子,苗条貌美,愿意陪睡”。也有“体格健壮的男青年”称愿意“出租自己”,“什么事都愿干,只限女性,英俊潇洒,有耐心,多愁善感。保证你满意”等等。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2000年全国人大就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指出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行为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违犯社会治安管理条件,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等。以上这些信息显然都是不安全信息,可能有违法行为藏在背后,但却堂而皇之地频频出现,希望有关部门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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