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泳武)因为自己的车辆被碰擦,“的哥”盛某与两市民交涉,不料其中一人猝死。昨天,盛某及其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被死者家属推上普陀区法院被告席。
死者嵇老伯现年59岁,患有心脏病。据其妻子向法院诉称,今年1月23日13时许,嵇老伯打算到医院看病,干女儿张某先出门叫出租车。在宜川路43号弄堂口,她拦下盛某驾驶的出租车。但盛某说自己要去吃午饭,不接这趟生意,张某随即拦下另一辆出租车。由于弄堂 口空间狭窄,张某在拉车门时,在盛某的车身上碰出了擦痕。盛某下车与张某交涉,要求赔偿。张某遂把嵇老伯叫来一起交涉。
双方争执中,嵇老伯突发心脏病倒地,送到医院时已告不治。
原告认为,当时双方争执中,嵇老伯曾多次跟盛某表示,自己有心脏病,这件事等看完病再说。而盛某不依不饶,甚至拉住嵇老伯的手,最后又去打“110”报警。这种行为耽误了嵇老伯及时到医院看病,而且引发了他的心脏病,最后导致死亡。为此,原告方要求盛某及其公司赔偿9万余元。
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盛某及其公司辩称,整个交涉过程中,盛某没有采取任何过激言行,也没拉过嵇老伯的手。盛某认为,嵇老伯最后不幸身亡,完全是由于其身患心脏病所致,而且在他倒地之前,自己并不知道他有心脏病。
被告方还认为,张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与盛某发生纠纷后,完全应该自己处理,可她却把身患心脏病的嵇老伯叫来共同交涉,以致发生悲剧。
昨天庭审结束后,法官主持调解。由于双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差距过大,调解未成。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短信游戏站,精彩刺激好玩又有数码相机大奖!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