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挂个研究所的招牌,偷偷开展经营、诊治业务,近年来,有些医学附设性科学研究机构在不具备诊疗条件的情况下,纷纷打着研究之名“暗度陈仓”。为加强医学附设性科研机构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河南省开始对已设立的医学附设性科研机构进行普查登记。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登记的对象为:2002年4月30日前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高等院校 批准成立的附设于高等院校、大型综合或专科性医院、卫生防疫部门及妇幼保健院等卫生单位内,从事医学科学研究工作,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医学科研机构。受检查机构,必须提供自己相关的业务范围、人员构成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普查登记结束后,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及高等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机构业务范围、机构组成及条件设施等普查验收结果,核准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对符合条件者,发文予以公告,可从事专门的科研业务,未通过普查登记者,严禁再以研究之名从事任何业务,违规擅自开展活动的,必须立即停止,否则,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依照有关规定取缔其合法身份。(记者 王芷荭)
短信游戏站,精彩刺激好玩又有数码相机大奖!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